電話:+020-37181333
郵箱:etr@etrlawfirm.com
工作地點:廣東省廣州市
教育背景
2007年-2011年 就讀廣東醫科大學,畢業獲得醫學學位
2011年-2018年 廣東某省人民醫院工作
2019年 進入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 工作
2020年 參加廣東省律師協會與法治廣東研究中心聯合主辦、廣東省律師協會政府法律顧問專業委員會承辦的第三屆政府法律顧問業務高端培訓班
2021年 參加佛山市醫學會醫事法學分會暨醫務培訓班
2022年 參加臨床抉擇與研究倫理及法學高級研討班
2022年 參加中日友好醫院2022年度藥物(器械)臨床試驗GCP培訓全部培訓課程
執業領域
專注于醫事領域大健康領域(民事、行政、刑事、非訴)、醫療機構法律顧問、民商事案件糾紛解決
工作經歷
周攸律師專注醫療大健康領域,2010年在廣州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完成一年臨床實習,2011年醫學院畢業后即進入廣東省內知名的三甲醫院從事臨床工作,先后在重癥監護病房、腎臟內科、血液透析室、心內重癥監護室、急診搶救病房、心內介入室工作過,熟悉常見疾病和多發疾病的臨床診療、護理常規、曾擔任醫院CRRT小組長,參與過多起突發事件的搶救工作(如某知名口腔教授被砍案、某重大火災燒傷案)、具有豐富的醫療實務經驗。
2019年進入廣信君達從事醫療法律實務工作,先后代理大量醫療糾紛案件(包含代理醫方和患方),熟悉醫療相關法律法規。
因篇幅有限特將典型案件如下:
代理患方
醫療事故案件:
1、代理陳XX與某腫瘤醫院及暨南大學某附屬醫院醫案,廣州市醫學會認為該案已構成一級甲等醫療事故、某腫瘤醫院負次要責任、暨南大學某附屬醫院負輕微責任。
2、代理張XX與潮州某醫院醫案,該案在潮州市醫學會認為該案構成一級甲等醫療事故,認為醫院負次要責任,后繼續向廣東省醫學會申請二次鑒定,廣東省醫學會認為潮州某醫院已構成一級甲等醫療事故負主要責任。
3、代理劉某與某美容院,經廣州市醫學會認為該案構成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醫方承擔主要責任。某美容院不服,申請二次鑒定,廣東省醫學會二次鑒定的結果與初次鑒定大致一致,均認為構成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醫方承擔主要責任,只是在醫方的存在的過錯方面更加明確。
4、代理莊某燕與廣州某醫院醫案,廣州市醫學會認為該案構成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醫方負次要責任。
5、代理黃某與東莞某醫院(產科)醫案,東莞市醫學會認為本案構成醫療三級乙等醫療事故,醫方負主要責任。
6、代理鐘某燕與某腫瘤醫院,廣州市醫學會認為本案構成三級丙等醫療事故,醫方承擔主要責任。
民事訴訟:
1、代理林XX訴廣州醫科大學某附屬醫院醫案案,該案經廣州市醫學會鑒定結果為不構成醫療事故,后患方提起民事訴訟,經鑒定為醫方需承擔主要責任,最終法院判決醫方承擔80%責任,賠償患方227萬元,一審雙方息訴服判。
2、代理胡某與廣州市某附屬醫院,該案經廣州市醫學會鑒定結果為不構成醫療事故,后患方提起民事訴訟,經鑒定為醫方需承擔次要責任,最終法院判決醫方承擔30%責任,賠償患者家屬66萬。
3、代理呂某與廣州附屬某腫瘤醫院醫案,經鑒定該案醫院承擔主要責任,最終雙方按82萬調解結案。
4、代理張某與南方醫科大學某醫院醫案,經鑒定醫院負輕微責任,最終一審法院判決醫院承擔15%責任,醫院不服上訴二審,二審予以維持原判。
5、代理黃某與廣東醫科大學某附屬醫院(產科)醫案,經鑒定醫院承擔主要責任。
6、代理林某與深圳某科技大學醫院醫案,經鑒定醫院承擔主要責任。
7、代理陳某與深圳某區人民醫院醫案,經鑒定醫院承擔次要責任。
周攸律師,在廣東電視臺廣州普法欄目與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聯手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系列直播,以“大健康時代 看病那些事”為主題,圍繞“患者因病住院享有的權利”主線,結合醫療和法律實務中的熱點問題進行講解,直播后,廣州電視臺普法欄目將該次直播制作成《廣州普法律師說》視頻,在廣州廣播電視臺法治頻道于2022年7月14日20:00和7月15日20:00上下集進行播放,參與廣州電視臺廣州普法欄目組醫療事故刑事案例及醫療糾紛民事案例法院審理情景劇錄制。
周攸律師同時作為《中國醫學論壇報》醫事法學欄目編委成員之一,針對醫事法律難點,發表十余期律師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