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02-02 來源于: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王春平
2005年6月11日,2005年中國(佛山)反傾銷高峰論壇在佛山并購舉行,博鰲亞洲論壇秘書長龍永圖作了主題演講并與企業進行了互動。來自佛山和其他珠三角地區紡織、陶瓷、家電和家具業界的800多位企業代表與我國外經貿方面的專家學者進行了探討。除了專家學者、企業代表、行業協會負責人之外,出席本次反傾銷論壇的還有不少資深律師。南方日報的記者崔旭明就反傾銷訴訟法律服務的一些問題,采訪了有多年從業經驗的留英法學碩士、廣東廣信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曉華律師。
記者(以下簡稱記):在國外反傾銷訴訟中,為什么需要同時聘請外國律師與中國律師代理?
王曉華(以下簡稱王):第一,由于中國律師在國外不能以律師身份出庭參加訴訟,因此必須聘請外國律師代理。同時,外國律師更加熟悉所在國實體法和程序法,有利于幫助當事人。第二,中國律師與外國律師共同制定的應訴策略對中國當事人應訴更有利。不過相對于聘請外國律師完成這些基礎工作,請中國律師的成本要低一些。
記:廣信律師事務所是一家知名度較高的律師事務所,根據廣信的經驗,現今在我國反傾銷法律服務領域主要存在的問題有哪些?需要如何改進?
王:我國反傾銷法律服務中存在如下問題:
第一,中國律師尚需加強對國內企業在對國外反傾銷的預防和預警方面的法律服務。首先,中國律師應當幫助企業制定完善的既符合國內法律,又符合國際慣例的內部企業經營機制;幫助各行業協會規范反傾銷的預警制度,防患于未然。其次,要提高企業防范國外反傾銷的意識,尤其應當提高企業應訴的意識。現在很多企業對國外的反傾銷調查問卷等沒有積極的應對,錯失了勝訴的機會,這樣會大大降低國內企業的國際聲譽,給全行業造成不良影響。
第二,能夠為企業提供全面反傾銷法律服務的律師緊缺。反傾銷律師應熟練掌握和運用外語;具備財務基本知識;熟悉國際貿易基本程序等。就目前而言,具備上述條件的提供反傾銷法律服務的律師數量不能滿足中國企業的需求。因而,中國律師還應以各種方式盡快提高自身素質,以更好地為企業服務。
記:反傾銷應訴需要境內外律師、會計師及經濟專家等專業人士的密切合作,廣信在這方面的情況如何?
王:我們在國際并購、資本運營、融資等跨國法律事務方面有較豐富的經驗,一直與境內外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其他中介機構進行業務合作,組成了穩定的團隊。迄今為止我們已經代理50多起涉外案件,目前也正在代理廣東個別企業的反傾銷應訴。
記:國內不少律師事務所在處理反傾銷案時出現了百分之二百以上的高稅率,除了與企業本身的傾銷有關外,這通常與律師的服務有無關系?其在訴訟中往往出現什么問題?
王: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能夠影響反傾銷案件結果的因素很多,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確實與律師有關,則可能因如下一些問題產生:
一、未及時回答或填寫調查問卷等基礎工作出現失誤;
二、代理律師的經驗不足,制定的應訴策略失誤;
三、與中國企業溝通不夠,對企業情況未進行全面了解并基于此制定正確策略。
當然,訴訟中還存在其他很多可能導致敗訴的問題。因而,選擇信譽好、責任心強、反傾銷經驗豐富的律師,并在訴訟中積極配合,對案件的勝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記:如何才能聘請到優秀的反傾銷律師?
王:可以通過兩個途徑實現:首先,當事人可以同律師直接接觸,通過面對面的交談,了解情況,當面確定律師的業務水平和執業能力。其次,當事人還可以通過律師的行業協會(律協)或主管部門司法廳、局來了解律師的執業能力、業務專長以及職業道德水平,從而聘請到優秀的律師。